這是件很奇怪的事,我應該去求證,然而回心一想,有些事情實在不用講得太明白。我和弟弟出生年份在數字上相差四年,實際上我生於年尾,他生於年頭,屈指一算,只相差三年多。因此我們唸相同的小學,一起成長,一起犯錯,一起經歷過很多事情,是後來生活習慣和愛好慢慢地將我倆變得極不相同,成為兩個完全獨立的個體,不過這已經是後話。不,也可能是「前話」也說不定,我猜想母親定是怕我倆年紀太相近,容易起爭執,於是把我倆養在不同的「生活圈」之中。
假如案頭放了兩個水果,我必然是吃橙的那位,弟弟則負責幹掉那紅紅的蘋果。如果在餐廳點了兩瓶牛奶,弟弟必然是喝白色的鮮奶,而我則喝比鮮奶滑溜又深色得多的朱古力奶,還有好立克和阿華田、雪碧和可樂。在甚少翻閱的相冊裡,我是穿著藍色的卡通人物襯衣,弟弟則是紅色的。至於玩具,大多如此,總是買兩份不相同的。我們的世界就是如此分成了兩半。至於吃麵包,弟弟是專門料理菠蘿包,我則是雞尾包的擁護者。
說也奇怪,自幼對食物甚挑剔的我,除了絕少吃黑色的食物外,對於名字古怪點的食物都往往敬而遠之。因此到底雞尾包是怎樣變成我的專屬,實在沒有任何頭緒。近年倡議食物要正名,不能違反商品的名字,菠蘿包及雞尾包絕對是這些條例的反面例子,菠蘿包外形像菠蘿或許還說得過去,雞尾包怎看也不像雞尾巴吧?我應該曾經懷疑過雞尾包真的是用雞尾做的,不過可能只是一瞬間,否則我是絕對不敢吃下去的。
記憶回到七、八歲的時候,我時常於下午三、四點受命去麵包店購買兩三個新鮮出爐的麵包作為下午茶,每次將盛著熱燙燙麵包的膠袋放在手上,總有滿滿暖熱的幸福感,真是想偷偷咬它幾口,不過每次都得忍耐。回到家中,打開膠袋,分好麵包,二話不說就把仍有點溫度的雞尾包放進口中。雞尾包的構造相當特別,咬下去的第一口是軟綿綿的,卻又一下子變成空心。起初是淡淡的麵包香,要多咬一兩口才能嚐到甜甜的椰絲。當甜味擴散到整個口腔時,已經差不多吃到最後一口了。因此我有一段日子懷疑它根本是一道甜品,而不是一個麵包。至於它的表層,或許是為了美觀的緣故,有兩道劃痕,劃痕與劃痕之間,是莫名其妙存在的芝蔴。該是椰絲加上砂糖太甜,搶去了芝蔴的風采,它完全發揮不到在軟豬仔包時的香味,似貼在窗子上的貼紙,純是裝飾吧。剛出爐的雞尾巴是最美味的,放涼了,麵包外皮會變硬,甜味也過於突出,濃得要和著水才可以吃下去。凡事得看時機,這是古今中外的真理。
小時候喜歡雞尾包多於菠蘿包,大概是源於我可以把它吃得乾乾淨淨,不像菠蘿包有些碎屑,吃起來要小心翼翼。後來,可以選擇麵包種類愈來愈多,腸仔包、沙翁、墨西哥包、硬豬仔包、軟豬仔包,惟雞尾巴依然是心水麵包的首幾位。一個麵包已經不足夠成年的我裹腹,每每購買兩個,一個雞尾包、一個菠蘿包。沒有吃下的次序,有時候把雞尾包當作頭盤,有時候當作壓軸的甜點。無論先後次序如何,當我吃下它們時,總想起昔日與母親、弟弟一起圍著小桌子吃麵包的情景,那怕是我們剛剛被母親責罵過。
我沒有問過母親如何決定我和弟弟的愛好,反正她也記不起來。曾經聽過雞尾包起源的故事,其中一個版本是麵包店師傅不想浪費,把那天賣剩的麵包加上砂糖搗爛再製成二次麵包,因為製法似雞尾酒的混合法,順理成章就命名為雞尾包。我沒法求證傳言的真偽,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在母親的心裡,兩兄弟各有各的愛好,不用爭什麼是最美好的事。
在大學時,我曾經修讀過「天文學入門」,起初讀得起勁,功課成績也不錯,後來由於涉及愈來愈多的科學知識,對我這個文科生來說確是個大挑戰,結局當然是成績不大理想,但這無礙我與星空的聯繫。這幾年經常帶文學散步,與學生邊讀文學作品,邊欣賞歷史陳跡。這些陳跡都是在陸地上,然而結合古人的想像,卻也可以視作一本另類的天文學讀物。
為響應4月23日「世界閱讀日」,推廣閱讀文化,香港公共圖書館以「閱讀—我的旅遊小伙伴」為主題,舉辦2025年「4.23世界閱讀日創作比賽」。我們期望藉着這項結合閱讀與創作的比賽,鼓勵兒童及青少年擴闊閱讀領域,深化閱讀層次,讓閱讀開啟知識大門,拓展視野,豐富人生。
當列車駕離月台差不多半小時後,比葉嘉才發現梓乙一直坐立不安。她意識到有事情發生,徐徐回頭,才發現非亞並不在座位上。他留了下來。梓乙說出了這個守住了半小時的「秘密」。比葉嘉沒有怪責梓乙沉默不語,更沒有怪責非亞不辭而別。他們早有預感,當列車愈來愈接近終點,陸陸續續會有乘客下車,各自尋找他們歸宿而去。最先應該是明月松,然後到阿孟兒、將雲⋯⋯不,最先是小珊妮,一個比葉嘉永遠不會忘記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