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書愛閱讀徵文比賽:魯迅《徬徨》閱讀報告

魯迅先生是一名偉大的中國近代文學家,他一生寫了不少關於當時二十世紀社會常常出現的問題的文章.當中以《吶喊》,《徬徨》最為著名.而我今天所介紹的書正是其中一本《徬徨》. 《徬徨》是一本收錄了魯迅先生在1924年至1925年所作的十一篇小說.

書中的十一篇小說各有不同,但都是針對當時的風氣和事情所寫的. 其中一篇令我覺得很有意思的是《在酒樓上》。在故事中,[我]從北地向東南旅行時,到了一個[我]曾在當地學校做過老師的地方,並在當地的酒樓上遇見了自己的老同事-呂緯甫,[我]並和他交流了各自自從離別的生活,然後各自離開.這樣的一個小故事,我在初次看的時候覺得的沒有甚麼突出的事.但在經過多番咀嚼後,發現裡面其實是別有洞天.先說呂緯甫,他曾經是一個很激進的青年,曾因爭論改革中國的方法而打起來.然而,封建勢力異常強大,而呂緯甫由於”心死”而背棄自己一直以來的熱情,有一個激進者變成一個”落荒者”.魯迅先生借他反映當時五四運動落潮時期一般知識份子的精神面貌,諷刺他們在以前為改變舊思想而雄心壯志,到現在卻心甘情願傳授舊思想給下一輩的可笑.我卻認為魯迅先生也是在寫他自己,以前的他雄心壯志為改變舊思想而盡心盡力,現在卻因為眼見自己以前所做的一切都好像變成無用之功,加上當時的知識份子都失去了改變舊思想的熱情而感到氣餒.

另一篇令我覺得值得去深思是《長明燈》.故事圍繞著村莊廟宇裡的長明燈,人們有一個統一的頑固的迷信,認為長明燈能給村子以保佑和幸福,而「瘋子」卻不這麼認為,他認為只要熄滅這長明燈,一切的災害就會消滅,真正的幸福才會到來。 他的主張得不到人們贊成,得到的只有反對,並認為他的想法是瘋狂的。 在這樣的阻撓之下,他發出了要放火燒了點著長明燈的廟的言論,於是引起了人們更大的驚慌,遂將他關了起來。魯迅先生是在借長明燈裡的瘋子來比喻自己,自己覺得舊思想已不合時宜,要破舊立新,就想要滅了長明燈,卻被其他人視為異類,瘋子,無論魯迅先生發表任何演講,其他人不會理睬他,就像被關押一樣,無人理睬他.我從一開始的時候跟村子的人一樣,覺得瘋子做的太過分了,長明燈不滅而已,就放火燒村.但在後來我卻發現我錯了,我覺得瘋子不但沒有錯,他也有可能是全村人中最清醒,唯一一個沒有被舊思想洗腦的人.村子裡的人盡被舊思想所洗腦,認為長明燈能給村子以保佑和幸福,是不能滅的,而瘋子的行為卻是想讓村子的人清醒起來,就算是一個人也好,卻沒有人聽他的話,也沒有人相信他的話,反而被所有人認為他是瘋子,被人關押起來,這有可能是魯迅先生的無奈吧!

《徬徨》一書將當時腐敗的風氣利用小說的形式展現在讀者的面前,字裏行間都露出魯迅先生對時局的關心以及無奈的情感,每章小說除了值得我們深思外,也讓我們更了解當時的時局以及讀書人的風氣.這本書值得一讀.

在讀這本書時除了要對魯迅先生抱著敬意外,我們也不要辜負魯迅先生對我們的厚望,繼續努力吧!

孩子的童心

 

很多年前媽媽曾經寫過一篇《媽媽的首飾箱》的文章。閒時,媽媽很喜歡翻翻首飾箱,看看孩子孩提時代送給媽媽的一些首飾、禮物。歲月的確可以偷走時間,卻偷不走媽媽心坎裡的回憶!孩子總是很不明白為什麼媽媽這麼喜歡回憶,除了是因為老人家喜歡回味舊事外,亦因為這一點一點生命的「糖份」令媽媽有勇氣、有毅力的生活下去!生活並不是常常這麼如意、容易!媽媽常常鼓勵自己要記著別人的好,忘記別人的壞!不要用別人的錯處來懲罰自己這麼愚笨!媽媽很想做一個幸福的女人!很想做一個常懷「感恩的心」的婦人。

 

孩子自小就很喜歡做手工,很喜歡用手工紙摺東西,很喜歡自創玩具,而造出來的作品栩栩如生,活靈活現,幾可亂真!

 

孩子小時候,長假期的時候會和表姐去爺爺嫲嫲家中渡假。每次媽媽也會為他準備一疊再造紙( 廢紙 ) 及一卷膠紙作材料,讓他在爺爺嫲嫲家發揮所長!兩個小孩又會玩「煑飯仔」、「開餐廳」、「醫生病人」等遊戲,大家一起共渡了很多美好、快樂的時光。

 

孩子小學一年級時製作了一顆「藍寶石」戒指送給媽媽,指環上的藍寶石閃爍生輝!但我這位大意的媽媽竟把這顆閃亮動人的藍寶石戒指弄不見了!我一直也很覺得很愧疚,一直不敢將這事的真相告訴孩子。其後,孩子弄了另一顆黃寶石的戒指給我,我一直珍而重之的將它收藏在首飾箱裡。

 

孩子小三開始,我每天給他五毫子作零用錢,一星期共有三元五角。

 

有一次他參加了學校的秋季旅行,在郊野公園的小賣部買了兩枚戒指回家,一枚是 Winnie the Pooh頭樣 ,另一枚是我最喜愛的卡通人物 Minnie Mouse 頭樣 ! 這兩枚戒指現又成為了媽媽珍貴的收藏物,他送給我時,告訴我因為知道我喜歡Minnie Mouse,所以特意地為我挑選了這隻Minnie Mouse 的戒指,逗得我歡喜了許多天……

 

 

 

 

 

 

孩子小四時 ( 9 歲) 有次去姑媽家渡假,和姑媽一起逛商場時在小攤檔買了三樣東西回家。當天晚上我們家舉行了一個簡單而隆重的頒獎典禮……

 

背景音樂徐徐響起……登……登……登……登……首先是傭人姐姐 Wasini 出場,孩子買了一個大髮夾送給 Wasini ,讓她做家務時可把頭髮束起,方便工作。孩子真是很細心,心思很縝密。接著是媽媽出場,噢!原來孩子為媽媽挑選了一個黃色的錢包,一個塑膠黃色三摺的魔術貼錢包,封面是 Winnie the Pooh 卡通,( 這個黃色三摺 Winnie the Pooh 魔術貼錢包與運動員用的魔術貼錢包款式設計是一樣的 ),這款錢包在小學生群裡是非常流行。孩子送給我時告訴我,他有將我的說話記在心上,付款前他問那攤檔的姨姨,可否打開錢包檢查一下??他個案重演,說著︰『 姨姨,請問我可否打開錢包檢查一下?因我媽媽常常教導我要當一位精明的消費者,若產品有問題帶到回家就「論盡」了!因我們不是住在這區啊!』坐在身旁的姑媽連忙點頭回應︰「他真是這樣對店務員說。」孩子真是乖巧,有將媽媽的說話記在心上。孩子又為自己選了一個 Thomas火車頭藍色的三摺錢包,我們母子可一起用 「母子錢包」了!太美好了!這個 Winnie the Pooh 的錢包媽媽用上了幾年時間,媽媽當時 34 歲,記得有一次和同事吃飯付款時,同事均用奇異的目光看著我的錢包! 30 多歲人仍用著一個小學生的錢包??我引以為傲地告訴他們這錢包是我兒送給我的 , 我當時的眼睛裡充滿自豪和幸福的感覺!!

 

孩子 8 歲時,很流行一種名叫他媽歌池( Tamagotchi )的掌上電子寵物機的玩具,是讓小孩用來飼養電子小雞,學習照顧小雞的起居生活。孩子很想擁有一部他媽歌池,但媽媽沒有買給他。記得有一次他到同學家中作客,他用手工紙造了兩部他媽歌池電子寵物機 ,一部是給自己,另一部是作為手信送給同學仔 Vincent。媽媽聽著孩子的分享,不禁會心微笑,覺得孩子很善良、很單純,有一顆很有愛錫同學的心腸。

 

長假期的時候,媽媽很喜歡買一些絨布回家,讓孩子和傭人姐姐在家中一起縫紉絨布公仔。有次,孩子為媽媽製作了一條「護身符」。「護身符」上還有一個用藍色絨布做成的十字架。孩子對媽媽永遠也是那麼細心、體貼!而這條「護身符」又成為了媽媽首飾箱裡其中一件收藏物。

 

 

 

 

 

 

 

 

孩子五年級時,有天在天盛商場的文具店買了一個漏斗送給我。他這樣說︰「媽媽,我在文具店看見這個漏斗很美!我特意買來送給你的。」他一面說,面容上露出燦爛、可愛的笑容。我看看他手上的漏斗,好奇的問︰「買漏斗給我做什麼呢?」我繼續說︰「其實買禮物送給朋友,是要買朋友喜歡的東西或是想要的東西,而不是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啊!看來,你自己很喜歡這漏斗吧!」怎知孩子突然,突然嚎啕大哭起來!一個11歲的小孩,面上露著很委屈、不被明白的表情,哭得很淒涼、很淒涼的回應︰「我只是看見這個漏斗很美、很精緻,特意買來送給媽媽你的……」 雖然這個小故事已過了許多年,但偶爾想起,媽媽心裡也會責怪自己,為何自己當時沒有同理心和體恤別人的心腸!!很多年後,和孩子重提舊事,孩子已忘記得一幹二淨!一點印像也沒有!但媽媽仍然向小孩道歉,請他原諒媽媽當時沒有體恤他愛錫媽媽的心意。

 

 

 

 

 

 

孩子中一復活節假期的時候,參加了學校的澳洲交流團。回港時買了很多手信給媽媽,其中一樣是買了 2 瓶澳洲很出名的「羊脂膏」。孩子送禮物給媽媽時,熱切地向媽媽介紹「羊脂膏」的好處。媽媽見到有2 瓶羊脂膏,就向孩子提議不如送一瓶給姨姨與其分享。怎知孩子很生氣!很怒的對著我說︰「我自己也不捨得買手信給自己,見到媽媽喜歡的東西,第一時間就買給媽媽!怎知你就將我的心意與朋友分享!一點兒也不珍惜!」說著說著,他突然大哭起來!整個面容流露出很委屈及不被明白的表情!他哭得很淒涼、很可憐!媽媽立刻回應只是想與姨姨眾樂樂!大家一起分享他在澳洲買回來的禮物!但孩子一點也聽不進去,繼續地哭著。經過這件事,媽媽又好好的學了一課。

 

時光飛逝,轉眼間孩子快 21 歲了!媽媽趁著自己仍有記憶時要快快的將這些小故事寫下,待孩子將來結婚時,將這些小故事結集成書,作為「娶妝」送給他。驀然,想起以下歌詞,很想與孩子分享︰

 

路上我願給你輕輕扶, 你會使我感到好驕傲!

幸福歡樂陪著你,去找一生美好!
將一聲聲歎息, 化作生命力!
懷著信心解開生死結, 雲霧消失朗日吐。
以真誠我祝福你, 會踏上那光明前路,
願將一腔熱誠給你, 常為你鼓舞!

願將一腔熱誠給你, 常為你鼓舞!

〈喝采〉 陳百強

 

孩子!媽媽愛你!天父更愛你!

 

熱情地擁抱你的生命吧!繼續去為你的生命奮鬥!發光!發熱!

關係

我與你的關係,由血緣的密不可分到,到現在的漸行漸遠,可謂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們每天都像一個被設定的機器人,
早上,我們爭分奪秒地洗漱和用餐,
連互相說聲再見的機會都沒有;到了晚上,各自拖著疲憊的身軀回來,
卻總能為了相同性質的事吵個不停。

你總說我不體諒你,
而我卻總怪你不理解我,
各懷心事;卻都不肯啟齒。

我們的關係真的到了這地步嗎?
我們在同一屋簷下生活,卻猶如形同陌路般冷淡,我們之間的隔閡,還能磨平嗎?

我無可奈何時光的流逝,
只能眼看著你渐渐消瘦的背影,向遠方走去時,我的心就像被針扎般刺痛。其實至始至終,我只是希望你能多理解理解我,多點陪在我的身旁,陪我一起看遍這世界的風景;在枕邊回憶過往,談論未來,而不是每天各忙各的,連唯一溝通的渠道都是透過爭吵。

我只祈求歲月對您好些,讓我們還有時間,還有機會,磨平我們之間的隔閡,彌補之前留下的遺憾,為我們血緣之間應有的聯繫,好好地生活,在回憶中只留下美好的片段,好嗎?

聚。會

「鈴」手機的提示音響起。看向那泛光的屏幕,映入眼簾的是一則來自於某個通訊軟件群組的訊息。

「各位,很久不見了!接下來聖誕節,我們要約一下嗎?」

甫看見這則訊息,友人親切的聲音隨即在我耳邊響起。看著他在群組中鍥而不捨地追問大家的日程,我不禁想起,曾幾何時,我亦有過那麼一段總是充當統籌者的歲月⋯

「對了對了,我想約大家出去看電影,你說好不好?」

「好啊,難得考完試是應該要輕鬆一下的!」

「那麼,約人的事情就交給你咯!」

這,是某次考試後一位朋友傳來的私訊。同樣地,也是我第無數次當聚會的統籌者。或許是性格使然,在別人對於某些事情拖拖拉拉、搖擺不定的時候我總會好管閒事地拉上一把。幾年下來,的確是交到一班好朋友,卻總是覺得,大家似乎有點過份依賴了⋯

「事情就是這樣了,各位有沒有什麼時間地點是比較方便的也可以提一下喔!」

第十次在群組詢問大家的意見,八個人的群組,回覆的僅僅三個,把對話框往左一推,大大的正楷字體,清晰地寫著:「全部已讀」。看著這四個清晰無比卻又讓人無可奈何的字,我只好打開了一對一的對話框,一一聯絡那些不曾回覆的人,來與不來,總是要給個說法吧。時鐘滴答滴答地往前走,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過去,手棒著一本練習簿的我第一百零一次無意識地望向那始終沉靜如初,安靜地躺在桌子上的手機。終於,「鈴」一聲,那讓我引頸以待的提示音總算響起了!可是,萬萬沒想到的是,數小時的翹首以盼,換來的只是一句「你決定吧,我再告訴你」。

坦白說,要是這樣還不灰心一定是騙你的。可是,每每看著大家出來聚會的時候臉上的喜悅和滿足,讓我漸漸萌生了一份責任感。也許,我不做的話,就沒有人會做了吧。抱著這樣的想法,我漸漸成為了朋友間聚會的常任統籌,也在挫折和氣餒中成功約了一次又一次的聚會,得到了一份特有的滿足感。

然而,在不斷的挫敗面前,再有耐性的人,也總會有爆發的一天。當每次的付出都被視為理所應當;當大家都只為自己著想;當沒有人在乎自己的感覺,曾經多熱的心也會漸漸變得冰冷,不再願意付出時間心血,不再信奉「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

「說好了大家,活動完了要保持聯絡,再約出來吃飯喔!」

「好!」

這,是某個校外活動完結之前,大家所說的話,然而,數月過去,原本總是置頂的對話群亦隨時日流逝一點一點地往下掉,從第一到第五,從第五到第八,一直掉一直掉,直到再也看不見那個曾經熱鬧不已的群組,剩下的只有大家閒時零零星星的幾句問候。看到這個局面,不禁感到有點唏噓。或許正正是衝著這點唏噓和歎息,一向活躍於組內的我,當仁不讓地再次擔當聚會統籌者的角色。

原來我以為,事情會像過往每一次跟朋友們聚會般,雖然一波三折,卻總有個圓滿的結果。可惜,天意弄人,我這個堪稱「專業」的聚會統籌,這回卻結結實實地碰上鐵板了。

「十二月快到了,讓我們來選一下時間吧!請打上大家可以的日子⋯⋯」

一個月內,第三次改變同一句話的問法,第三次在群組內問同一條問題。十五人的群組,十四個已讀,七個已讀不回。我不知道這代表什麼,早前嚷著要約吃飯的人一個個地銷聲匿跡,在對話中總是見不著他們的身影。這樣的情形,讓我不禁回想起暑假期間,大家應當協力完成的一個個項目,不知何時開始,卻變了三人會議。一次又一次約定排練,一次又一次的失約,過往種種的不憤,似乎藉著這次的聚會一點點地爆發出來。或許有人會說我小氣記仇,可是,那種只有自己一人堅持的感覺,並不好受。看著再次沉底的對話框,我只能報以一絲苦笑,然後緩緩地關上手機屏幕,再度投入書海之中⋯⋯

也許,在每個群體中總會有那麼一個人,每次都自告奮勇地當起聚會的統籌者;也許,大家都習慣成自然,並不覺得有何特別;也許,那個人本身也不介意,甚至樂於為了所在乎的人勞勞碌碌、忙前忙後,為的只是換取大家一段快樂的時光,一個美好的回憶。可是,當一個人的付出總是被當作理所當然,甚至一次次遭到冷待,又有誰能夠堅持下去呢?

可能有人會說:「他是自願的,又不是我迫的,關我什麼事呢?」然而,又有誰想過,這一個或者這一群自願者的初衷到底是什麼呢?很多人都說,一段關係,在乎的一方總是輸家。這些人也一樣,因為在乎,因為是發起者,所以一切都看似是自討苦吃。可是,如果沒有了這些願意付出的人,大家的關係又將會何去何從呢?

「鈴」,手機的提示聲再度響起,同時亦拉回了我早已飄遠的思緒。眼看著友人興致勃勃地招人參加聚會,我忙不迭地在對話欄上打上空閒的時間作出回覆。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要用「忙不迭」來形容,我只能說,我不希望,他成為,下一個我。

下雨天

我想過最浪漫的場景,
是清晨小路,步伐緩緩
微微小雨,有枝落葉,有你

我想過最浪漫的時間,
是黃昏過後,夜色未晚
初雨擁地,有鳥低鳴,有你

我想過最浪漫的事情
是相視而笑,默契依然
大雨傾盆,有心跳聲,有你

我想過最浪漫的告白,
下雨天,你在左側,
為我撐著一世的傘。

全校鋼琴總決賽

在潔白而又不失莊嚴的禮堂中,一台黑得發亮的鋼琴靜靜地屹立在舞臺的中央,猶如一名身穿燕尾服的紳士一樣,低調而奪目,散發著高貴的氣質。 一個又一個的小腦袋靜靜地走了進來,形成一道又一道黑漆漆的人牆,同學們彷彿被鋼琴高雅的氣質所深深吸引,全場鴉雀無聲,連呼吸聲也能清晰地傳入耳中。

忽然禮堂上的燈全部熄滅,一道強光射向舞台的中央,只見一名身穿白色禮服的少女站在台上,她用清脆如黃鶯的聲音,輕輕地說道:「歡迎各位在這一個明媚的午後,來到禮堂中欣賞本校的鋼琴總決賽,現在!歡迎有鋼琴王子之稱的——杜致旻同學出場!」

只見一名高大的男同學昂首地走了出來,猶如一隻高傲的孔雀一樣,臉上帶著對冠軍志在必得的笑容,我轉頭看向黑漆漆的人牆,沒有人是不在歡呼叫好的。我把視線重新轉回舞臺上,杜同學早已伴隨如雷的掌聲走到鋼琴前,他優雅的坐了下來,他先前臉上輕鬆的笑容,忽然消失殆盡,取而代之的是認真嚴肅的表情,他輕輕地閉上眼睛,一隻手緩緩地抬起,靈活地在鋼琴鍵上舞動起來。我輕輕地閉上眼睛,腦中所浮現的是一對優雅的貴族,在舞池中輕快地跳著華爾滋 ,隨著鋼琴聲的加速,他們的舞步亦越來越快,越來越多樣化,忽然鋼琴的聲音再次緩慢下來,而我腦中的小人亦停下舞步,優雅地向我躹了一躬,緩緩地離去。

我的耳邊響起了如雷霆一般的掌聲與叫好聲,男同學在扯開嗓子地大叫「再來一首!」女同學捧著微紅的臉不停地尖叫,而老師亦為剛剛精彩絕倫的演奏而起立鼓掌,看來,大家亦和我一樣,被杜同學的琴技所深深折服了。

忽然我身邊的吳同學低聲地在我耳邊說到「杜學長果真是我們學校當之無愧的鋼琴第一名,怎是旁邊的胖子能攀比的?簡直是不自量力!」我笑著認同了,同時亦把視線轉到坐在二號參賽選手位置上的學生身上。他身型肥胖,呼吸急促,不停地用紙巾擦著臉上的冷汗,一看便知道是緊張過度了;相比旁邊悠然地坐著的杜同學,還有可比嗎?冠軍的人選不言而喻,我放鬆了自己的站姿,漫不經心地等待著下一場演奏的開始。

身穿白色連衣裙的主持人再次回到台上,輕輕地開口:「杜同學的演奏真是精彩絕倫!不過下一場演奏的可是這次初賽、分賽中的黑馬,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洪俊鋭同學!」

只見洪同學驚慌地從座位上站起來,但由於用力過猛不慎撞跌了椅子,引得全場哄堂大笑,就連杜同學亦不屑地笑了一下。洪俊鋭慌忙地把椅子放回原位,匆忙地跑到鋼琴前,因跑動而不停震動的肥肉再次成為觀眾的笑柄,他手忙腳亂地落座,臺下的哄笑聲讓他的臉像紅得像猴子屁股一樣。 他先用紙巾擦了擦頭上的虛汗,深呼吸了一下,把雙手放在琴鍵上,閉上眼睛,低音調的琴音迅速吸引了觀眾的注意力,從第一個音符出來後,台下便肅靜一片,哄笑聲亦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觀眾無一不全神貫注地聆聽著。

我連忙閉上眼睛,感受著由低沉而激昂的琴音所創造的世界,映入腦中的先是一座巍峨的大山,寧靜而威嚴,平和而慈祥。忽然琴風一轉,變得激昂而壯烈,猶如置身於戰場中,千軍萬馬在身邊飛馳而過,悲壯的烈士不停地殺戮,肅殺的氣氛彌漫在戰場中,多少戰士凱旋而歸,又有多少戰士壯烈犧牲,在戰場上我的身影是如何的渺小,寒風冷得刺骨,我由心底真切感受到悲痛為何物。

琴音逐漸緩慢,並變得清脆,有如孩童鈴鐺般的笑聲,把我從刺骨的寒意中帶出,讓我如沐春風。接著便緊孩童的腳步,奔跑在田野間,嬉笑在溪水間,沐浴在春風中,放聲的大笑。累癱在一望無際的草原間,慢慢地,輕柔地合上雙眼。

隨著腦中的我安然入睡,現實中的琴音亦逐漸緩慢,直至靜止。我頓時睜開眼睛,全場的人無一不詫異地睜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著臺上的演奏者,久久不能回神,洪同學向台下深深的鞠了一躬後,觀眾依然未回神,他便不知所措地站在台上,眼泛著淚光,估計是覺得自己的演奏不堪入目,觀眾才這般反應吧!他低著頭如小豆子一樣的眼淚滴落在舞臺上。

杜同學第一個反應過來,站起身用力地鼓掌,他的掌聲喚醒了意猶未盡的同學,如打雷般震耳的掌聲在台下響起,連老師校長亦站起來送上掌聲,歡呼聲叫好聲連綿不斷,洪同學被這樣的變故嚇到了,他破涕為笑,享受著觀眾的叫好聲。

今次的冠軍毫無疑問的是洪進鋭同學,而杜致旻同學雖然位居亞軍,但卻表示輸得心服口服,並立志在來年重奪冠軍,而這一場比賽亦被我深深地刻在腦海中,每次回想,總會覺得洪同學的琴聲就繚繞在我耳邊。

「愛書愛閱讀」攝影及徵文比賽

「愛書愛閱讀 」攝影及徵文比賽

主辦單位:中文學會及攝影學會

主       題:愛書愛閱讀

題       目:自定

內容及形式:(以下各項任選任作任交)

  1. 讀書報告/好書推介
  2. 以閱讀為主題的散文:把任何關於閱讀的體會或思考寫成文章,例如,閱讀如何影響我的成長、閱讀與我、閱讀的意義、資訊科技時代的閱讀、在娛樂豐富的時代如何閱讀、我們還需要閱讀嗎……
  3. 圖文創作:攝影 + 文字

作品字數要求:

  1. 初中組 500-800字
  2. 高中組800-1200字
  3. 圖文創作:攝影作品 + 100-200字

截止日期:4月8日

交稿方式:自行在「博之以文」投稿,並選擇「校內徵文比賽」分類。

秋 至

秋天老兄,

今年的腳步好像遲了點。

那片屬於我的孤寥的黃葉,

怎麼有點點,有點點枯萎了?

輕輕劃過水面,

不驚亦不動,

就連時間老兄也停下腳步。

那張孤伶的長椅,

忽然提起眉來,輕輕的,

對我笑了。

很鬼魅,卻牽引着我那赤子之心,

進了秋天。

或許,只不過是或許,

我可能一直都找不到容身之處。

或許,只不過是或許,

要等待那片黃葉。

那個地方

有一個地方

總能牽引着我的心

那里不算繁華

但卻平凡樸素

在那里,

我不用與時間競賽

我可以慢下來,

放下緊張的步伐,

吹吹風,散散步

那里有我的家人

有我思念已久的親情

在那里,

我可以陪陪我的家人

彌補我常年在外,

不能陪在他們身邊的遺憾

那個小村莊裡面

住滿我所有的童年回憶

可是,時間回不去了

有些的遺憾也不再能彌補了

但,這依舊是伴我成長的地方

依舊是我熱愛的故鄉

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

        上世紀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卡繆的經典之作《異鄉人》,故事主要探討了主角莫梭單因其性格和行為不符合社會的道德價值的標準,便被法庭、被輿論審判,最終被定罪處死。確實,莫梭「天理不容」,在母親死後下葬時毫不在意;守靈時打瞌睡;母親死亡日期、年歲全然忘記;母親死後一天便結識新女友而且與其發生關係,只因陽光猛烈精神晃恍而槍殺別人。

        「天理不容,罪無可赦,死不足惜」

      可是,是什麼驅使我們定莫梭的罪,是什麼讓我們覺得他天理不容,什麼是「天理」?

      顯然的,是我們的道德規範,是我們的法律,定明我們「應該」孝順,法律約束我們不可殺人。這是「人類的道德」,可是這道德的準則是如何定立的?是先驗的嗎?是我們出生便已經存在的嗎?試想像從小便在野外森林生存的野人,他們同為人類,可當他們碰見別人,第一時間會泛起敵意亦或善意?叢林法則物競天擇,想當然會激起敵意保護自己,甚至不惜殺敵以求存。

      此一思考實驗足以證明道德的標準是由社會形成,而非先驗的,因此足證絕無人類「必然」要守的道德標準。我們把社會、大眾,統一的道德加於社會內眾人身上。此刻整體性大於個體性,個體本身的標準很快將被泥滅。然而,終有個體的準則是全然不同於社會,如書中主角莫梭,對他而言,母親之死只是一個概定的事實,而不存在或極少存在個人的情感,如悲傷、悲痛,別人認為母親之死我們必然要痛哭流涕,這種行為對莫梭而言是荒謬的。

     對莫梭而言,社會價值是荒謬的。

     異鄉人一書被稱為存在主義的經典之作,用以探討人存在於社會中,或更簡單的,存在的意義。存在應該為何。生存是荒謬的,縱使筆者我身為基督徒,可我必須承認人類絕無可能知道形而上的事物,我們不清楚死後有否來生、天堂、地獄等世界。

     YOLO,you only live once.每個人只能活一次,我們在自己的生命裡總有時候需要面對自身價值與社會大眾的相抵觸的時候,對我而言,自身絕對大於社會,別人的想法,批判,與我何幹?

 「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我買異鄉人一書之上的封面有此一文案,確實是異鄉人一書最好的作結。面對別人與你價值取向相抵觸,別人認為你天理不容、罪無可赦時。最好的答覆便是「關你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