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

        上世紀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卡繆的經典之作《異鄉人》,故事主要探討了主角莫梭單因其性格和行為不符合社會的道德價值的標準,便被法庭、被輿論審判,最終被定罪處死。確實,莫梭「天理不容」,在母親死後下葬時毫不在意;守靈時打瞌睡;母親死亡日期、年歲全然忘記;母親死後一天便結識新女友而且與其發生關係,只因陽光猛烈精神晃恍而槍殺別人。

        「天理不容,罪無可赦,死不足惜」

      可是,是什麼驅使我們定莫梭的罪,是什麼讓我們覺得他天理不容,什麼是「天理」?

      顯然的,是我們的道德規範,是我們的法律,定明我們「應該」孝順,法律約束我們不可殺人。這是「人類的道德」,可是這道德的準則是如何定立的?是先驗的嗎?是我們出生便已經存在的嗎?試想像從小便在野外森林生存的野人,他們同為人類,可當他們碰見別人,第一時間會泛起敵意亦或善意?叢林法則物競天擇,想當然會激起敵意保護自己,甚至不惜殺敵以求存。

      此一思考實驗足以證明道德的標準是由社會形成,而非先驗的,因此足證絕無人類「必然」要守的道德標準。我們把社會、大眾,統一的道德加於社會內眾人身上。此刻整體性大於個體性,個體本身的標準很快將被泥滅。然而,終有個體的準則是全然不同於社會,如書中主角莫梭,對他而言,母親之死只是一個概定的事實,而不存在或極少存在個人的情感,如悲傷、悲痛,別人認為母親之死我們必然要痛哭流涕,這種行為對莫梭而言是荒謬的。

     對莫梭而言,社會價值是荒謬的。

     異鄉人一書被稱為存在主義的經典之作,用以探討人存在於社會中,或更簡單的,存在的意義。存在應該為何。生存是荒謬的,縱使筆者我身為基督徒,可我必須承認人類絕無可能知道形而上的事物,我們不清楚死後有否來生、天堂、地獄等世界。

     YOLO,you only live once.每個人只能活一次,我們在自己的生命裡總有時候需要面對自身價值與社會大眾的相抵觸的時候,對我而言,自身絕對大於社會,別人的想法,批判,與我何幹?

 「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我買異鄉人一書之上的封面有此一文案,確實是異鄉人一書最好的作結。面對別人與你價值取向相抵觸,別人認為你天理不容、罪無可赦時。最好的答覆便是「關你咩事」。

在〈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中有 83 則留言

  1. 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說法,在現今社會中,每個人都為求同不存異而生存,把異類排斥在自己的社交圈子外,為的只是生活穩定,難聽點說,就是別來打擾我看似穩定的生活,導致港人的思維和行動原地踏步,無法向前走,這是令人感到可惜的

    • 我認為作者的說法我十分同意,他們同為人類,可當他們碰見別人第一時間會泛起敵意,把異類排斥在自己的社交圈子外,但是重要是「關你咩事」這個句子,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
      滑稽

  2. 我也很認同作者你的說法
    在現今社會中 所有人也將異己排斥不是要他臣服就是排斥
    但你不要害怕他們
    不必理會他們自己就是自己

  3. 我認同作者的看法,在這個社會裏,人們都很喜歡 把異己排斥社交圈子外。其實我們並不需要理會他們因為我們就是我們,不需要理會他們的目光。

    • 人都是動物,但人和其他動物不同的就是,人會思考,所以我們都有自己的主見、判斷,可以決定自己想做什麼的權利,但是每一個人的主觀都不一樣,所以導致一些不認同一些普遍的現象的人,變成了人群中的奇葩。

  4. 我認為作者說得對,現今社會裡有很多人都會排斥一些與自己想法不一樣的人,甚至還欺凌他們,但是他們又憑什麼這麼做,他們又有沒有想過別人會不會開心。

  5. 我非常認同作者的看法,其實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對錯知分,對錯的定義主要在於人們各自的觀點,所以我並不用理會別人的眼光。

  6. 我認同作者的看法,在這個社會裏,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我們又何必在意別人的眼光,其實我們並不需要理會他們的評價,不需要理會他們的目光。

  7. 這本書完全是用激漲法來告訴及給洗我們的腦,不停告訴我們自己的事,根本不關其他人的事,我卻認為,如果沒有你的事,我不能成為現在的我,所以我不太喜歡這本書

  8. 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說法,每個人只有一次活著的機會。如果我們只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便會白白浪費了這一次的活着的機會。又會因為在意別人的想法而不停改變自己。那這樣的生活一定會十分疲倦,根本不能好好享受這幾十個10年的樂與悲。

  9. 我很認同作者的説法,特別是不要太過在意別人的看法和選擇,我覺得別人某些的想法,批評都與我無關,人都是為自身價值而活著,因為人只活一次。

  10. 我十分認同作者的講法 ,因為每個人的性格和樣子都是不一樣的。 我們不應因別人的眼光而改變自己, 而應擁有自己的主見, 我們這樣才會活得精彩。

  11. 我十分贊同作者的想法,現今社會價值已經變得有點食古不化,人死一定要大哭,但哭了之後能改變事實嗎?我們應以自己的主見來生存下去,這樣才能活得快樂。

  12. 我很認同這本書帶出的道理和作者的說法,我們應保存我們自身個體性的價值,不需在意別人的想法,不能被社會整體性價值所影響。每個人都應該擁有自己的價值觀,我們不應該隨波逐流,我們要保持我們自己的價值觀去面對世界上的種種事物。

  13. 我十分認同作者的看法,我們每人個性都是不同的,該做自己,不該被社會的眼光控制我們的行動,但我認為社會價值部分不是荒謬的。

  14. 我十分贊同作者的看法。在現今社會,要堅持自己的立場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我認為只要相信自己,不理別人的眼光,便能成功。

  15. 對此,我只能說是「見仁見智」。
    先不説社會,每人的道德標準及底線都不同,跟每人有不同想法的概念一個道理。有人認為自己就是自己,有人認為必然要守「統一的道德標準」,也不足為奇。所謂的異類就是與大眾想法與行為不同的人,而對於「統一」的討厭感覺,這點我略有體會。「統一」討厭的地方就是得符合多數人的標準,否則會被報以不同形式的懲罰(包括被歧視),而且千篇一律的感覺的確不好受。社會上也如文中説的,道德規範是法律定下的,那種遵守法律的感覺就是讓人覺得這是必然的感覺。一般人不會反抗法規,因人們沒有這樣的膽子,但偶爾也有一些想法與眾不同的人有膽量違反法律,而這些人通常都被處決。可是,事出必有因,當人們都否定自己時,我們得反思一下:「為什麼自己會被譴責?」有時候,可能自己做的事真的太過分了。沒錯,我們都擁有不同的價值觀,也應該做自己認為對的事,少理會人們的偏見,但這涉及了理性思考及公與私心的問題,太絕對未必是件好事。況且,人們有時候只是想給一點建議,我們卻過分解讀了,這可不能與偏見混為一談。這好像有點矛盾,不過這就以不同的性格決定看法了。

  16. 規則,法律,是因為人類的發展才出現的。這些不过是為了束博人類,讓社會有更穩定的發展。其实,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便可以。

  17. 我也十分認同作者的說法,因為每個人的個性和性格都不同,不可以有一樣的法律來制裁。但做事是不可以越過界線,就可以了。

  18. 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不用因為別人的眼光而去改變自己,應該堅持自己的信念去活在這個社會上,放下所謂的眼色,用自己的生活方式活出人生的精彩。

  19. 閱讀完這篇文章之後,我十分認同這位作者的看法和想法,在現今的這個社會上,擁有自己的主觀是十分不容易的,我們的確常常會因為了迎合別人的眼光而改變自己。

  20. 看完這篇文章後,我十分認同作者的觀點。
    在這世界中,人們常被身邊的事物影響,而改變自己的觀點或形象,以得到別人的認同。

  21. 我十分認同作者的看法,因為在現在這個社會裏,我們經常會因為被人而改變自己,但往往卻沒發現有時候堅持自己的看法反而是更加好的,所以我覺得有時候並不需要在乎別人,只要自己開心就好。

  22. 現今社會很多有性格或者獨特的人會因別人的眼光而把自己變得和他人一樣,但其實堅持做自己,不因他人眼光改變,才能夠「真正地」擁有生活。

  23. 我認同作者的說法。我們不應因為社會的道德規範而膽怯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應大膽去做。同時,我們也要有獨立思考,不要盲目跟從別人,要有自己的想法。

  24. 現代社會很多人會因為想迎合別人而改變自己,到最後,只會迷失自我,忘掉最初的自己,所以我認同作者的想法,我們不用因社會去改變自己。

  25. 我十分認同作者的看法,其實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不能把一樣的標準放在不同人身上。在現今的社會,很多人會因為其他人而改變自己,其實每個人都有不同之處,所以我們不須因為其他人而改變自己。

  26. 其實在我們現實中也有一些很喜歡排斥異己的人,例如在學校及公司也有,但是我們並不需要去理會別人的眼光及說話,只要我們認為自己是對的就足夠了。

  27. 看完這篇文章後,我覺得作者的說法非常正確,因為他們本來都是人類,但是可當他們碰見別人第一時間會泛起敵意,把異類排斥在自己的社交圈子外,使自己生活更好,卻打擾別人的生活。

  28. 我認為作者說的十分對, 因為價值觀不同, 所看到的事物也不同, 既然只是價值觀不同, 與錯對無關, 倒不如做自己認為沒有錯的事。

  29. 我也很認同作者你的說法,每個人只能活一次,這句我們在自己的生命裡總有時候需要面對自身價值與社會大眾的相抵觸的時候,對我而言,自身絕對大於社會,別人的想法,批判,與我何幹?真是相當有道理令人拍案叫絕 其實我們並不用在意別人的目光,只要做自己就好。

  30. 很多時候我們面對別人的批評時,都不明白為甚麼要把社會、大眾,統一的道德加於社會內眾人身上。此刻整體性大於個體性,個體本身的標準很快將被泥滅。即使我們無能力反駁別人的批評,但我們都會在心中説一句:「關你咩事?」去表達內心的不滿。

  31. 看完很同意作者的看法,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做任何事都是自己決定的而並非由他人所決定是否對錯。也許有時候自己做了一些事情在別人眼裡很是奇怪成為了異類但這並不代表做的事是錯的,只不過是你與他人看法不同罷了

  32. 人一出生就受到很多的枷锁,来自家人的,来自社会的,社会有很多规限,也有和多不公的地方。做好自己不需多理会外界对自己的评价,活的自我,但是方向正确就好。

  33. 我非常認同作者的看法,我們把社會、大眾,統一的道德加於社會內眾人身上。此刻整體性大於個體性,個體本身的標準很快將被泥滅。例如:很多人認為母親之死我們必然要痛哭流涕,這種行為對某些人來說是荒謬的。

  34. 我十分讚同作者的看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但總是被所謂的天理束縛,從而迷失自己,猶如機器人一樣;所以我們要活出自己,但不是像莫梭一樣破壞法律,去殺人。

  35. 人一出世便是獨一無二的,每人有不同的性格及外貌,但大家總是大衆的眼光束縛着,失去了真實的自己。所以人們應該找回自我,做回真正的自己。

  36. 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說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個性,不應因為大眾的眼光而做著不符合自己想法的事情,試著放膽一點吧

  37. 我很認同作者的看法,如果人存在是為了看別人眼色的,不如不做算了。我認為各位都應該做自己。因為你只有這一次機會,若不去好好做自己,把握每一次的機會,那到頭來只會令自己後悔。

  38. 不少人都會排斥異類,甚至那些人會認為這是正常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排斥異己,我認為,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不需要為了任何事而去改變自己的性格等。如果每個人都一樣,豈不是失去了做人的價值?

  39. 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說法,因為現在的社會遇到一個跟大眾不一樣的人就會排擠他。但每人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這樣做是沒必要的

  40. 經過閱讀完這篇文章後,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說法,人們應該活在當下,正所謂生命沒有第二次機會,有些人有些事過了就過了,再也不能經歷,我們不可以被社會所管制著。

  41. 規則,法律,是因為人類的發展才出現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但總是被所謂的天理束縛,從而迷失自己,這樣使人生失去意義,沒有任何的自由和選擇可言。

  42. 在文中「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這一句十分好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說法,道德的標準是由社會形成

  43. 價值觀不同的人也無謂與其爭吵太多。當一人的所作與其他不同,便會標籤為異類,我認為這樣的風氣十分之不好,因為每個人也有其獨特性。所以我非常同意作者。

  44. 佛家所言,沒人能判你下地獄,只有自己的罪業才能審判自己。所以儘管拋下道德吧,儘管捨棄人性吧 ,反正都是自食其果。

  45. 人類應屬獨立個體,因為牽絆而走在一起。感情,是需要培養的;習慣,是需要累積。雖然對新事情不應處處防備,這樣會規限了對它的印象,可人類會不自然對別的事物產生戒心,這是人之常情吧。

  46. 我也很認同作者你的說法,在現今社會中 所有人也將異己排斥不是要他臣服就是排斥,所謂的社會價值,只不過是世人以前的傳統思想,但我們不要害怕他們
    不必理會他們,自己就是自己

  47. 我認同作者的講法,道德規範係人定的,每個地方每個民族的道德規範也不同。有些地方認為人去世必須歡樂地送走死者,而不是哭喪。我們認為他們不正常是因為我們的道德規範與他們不一,而道德規範是在於文化的差異。若我們在該地方長大,我們也會覺得哭喪是不正常。為什麼我們要被社會文化的框架框著呢?

  48. 我同意作者的觀念,現今社會裡有很多人都會排斥一些與自己想法不一樣的人,甚至還欺凌他們,但是他們又憑什麼這麼做,他們又有沒有想過別人會不會開心。

  49. 我們有自己獨特的思想和見解,若凡事以别人的標準來看待自己,試圖去滿足別人的期待,試問這樣的生活有何意義?難道你是為了別人而存在?

  50. 人類應屬獨立個體,因為牽絆而走在一起。感情,是需要培養的;習慣,是需要累積。雖然對新事情不應處處防備,這樣會規限了對它的印象,可人類會不自然對別的事物產生戒心,這是人之常情吧!

  51. 社會的規則豈是我們能夠輕易說改變就能改變的,規則不知何時便已制定了,並框死了。既然不能改變別人,只能改變自己,雖然很迫不得已,卻是最好的選擇。

  52. 在現今人們的社交圈子也很小, 可能為了融合這個圈子, 會改變自己 定自己 融合,我認為唔應該這樣做我們應該有自己的想法

  53. 正常的定義是什麼?是跟大部分人一樣?是符合社會的價值觀?為什麼與眾不同就是異類?我想每個人的看法也不一樣。正如莫梭認為忘記母親的死亡日期、年歲沒有問題,而他人卻不能接受一樣。每個人也有不同看法,為什麼我們要要求別人的行為要跟自己的看法一樣呢?

  54. 我十分認同作者的觀點,人們應該活在當下。如果我們只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便會白白浪費了這一次的活着的機會。我們不要因為別人的眼光而去改變自己.,那這樣,生活一定會十分辛苦。

  55. 同意作者的説法。有時當你做一些與眾不同的事,別人向你投以奇異目光時,不要想是自己的錯,這只是因為你與你們不同,但這不是任何人的錯,只是大家的價值觀有所不同。不要試著去改變自己來迎合他人,只要做回自己就好了。

  56. 在這一望無際的世界,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無論還性格、優點、缺點,還是樣貌都大有不同。即使是雙胞胎,樣貌相似但總有一點不一樣。 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無法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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