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Credit: Hiuman Lam
(兒子,丈夫,父親,偶然寫詩。喜歡自己的工作,是和別人同行生命的一段路。另有筆名風緣。2001年,第一首紙本發表在《詩潮》。其他作品散見於秋螢/明報/聲韻詩刊/大頭菜文藝月刊/號外/字花/虛詞・無形/創世紀詩刊、亦有幸收於《瞧,他們的21 grams在飛翔》,《書在人在-在緊緻的密縫中閱讀》,《香港詩選 2013》。著有詩集《如今常存的》,《所望之事》,《沿道尋回》。)
「有啲野,你以為理所當然,原來,係經過一番掙扎,先變成今日咁。」泰叔在沉思。
泰叔明年就拿四十年長期服務獎,有一個獎牌和一筆獎金。他打算領獎後就辭職。從來沒有想過一做就做了這許多年。不是不想走,是一直沒有人入行,慢慢形成了一份責任,要捱下去。「有後生來,我教曉佢,就走。」一想就是四十年。他由泰仔到阿泰,後來變了泰叔。髮根都白了,不過再改又好像不太順口,大家還是繼續叫他泰叔。
「我做後生時,係唔一定要拆。」泰叔跟忠仔說。他喜歡忠仔,人如其名。泰叔深信忠仔一定會學到,也一定會堅持到有人接手。「以前多數土葬,無問題。」泰叔繼續說:「因為香港無地,開完藍田調景嶺之後好耐都無新地。好多人唯有燒。」又頓一頓。「幾年前,唔知邊個爐俾起搏器炸左,係炸左個爐。之後咪要拆囉。」泰叔不習慣解釋,其實,連跟人說話也不太習慣。如果在醫院,通常是實習醫生宣告病人死亡後,「順便」在病床做一個小手術移除起搏器。試過有病房職員忘記提醒醫生,遺體被移送到殮房。醫生唯有走去殮房,拉開冷藏庫,在已經冰凍乾涸的身體上動刀。當靈魂離開肉身後,皮膚失去彈性,可能要花更多時間才能將本來不屬於身體的異物除去。當大部分人都會選擇火葬,「順便」拆走起搏器便成了日常。
「試過有屋企人投訴。一早講明,土葬,病房同事半夜,發緊夢。人死左,又照拆。」泰叔若有所思,不知應否說下去,怕會嚇怕忠仔。「告上法庭呀!好似叫咩侵害他人身體罪,咁上吓。」泰叔頓了一頓。另一次是宗教理由,病者念佛茹素的,往生後要「助念」,好像是八小時。泰叔喜歡那黃金迦娑,維持肉身完整。人雖然往生,但他記得,大半天後脫下迦娑,肉身還有微溫,彷彿有神功護體的感覺。同事不知就裡去「移動了」往生者的身體,家人當然大發雷霆。泰叔喃喃自語:「驚嘛,助念唔完,都唔知會飄左去邊。」
泰叔決定放手讓忠仔做。想不到,第一天忠仔就求救,說給法醫警告。「噢,太耐無做,忘記提你。如果轉介法醫,就要特別小心。」再補充:「咩都唔好郁,包好膠袋,就夠。」因為屍體若有甚麼損傷,法醫也會紀錄,並且寫入報告。因此這類病者的起搏器不用移除,防止不必要的損傷,影響調查。忠仔問:「咁通常邊啲會搵法醫。」泰叔從沒有認真想過:「要搵咪搵,點知?」他沒想過問,也沒想過忠仔會懂得問。「若果唔清楚,就寧願唔好郁啦。少做少錯。」他以為自己一直這樣「得過且過」,其實別人眼裡的他不是。
「老實講,呢度得你同佢,做咩無人知,過到良心過到人。」泰叔最後的吩咐。他真的很累。覺得「過到自己良心」很卑微很底線。有時也會自責,畢竟生死都是大事,對於「那個人」就只有這一次。他有時會對著屍體說笑:「真係幫埋你呢次。」後來發現很多人連底線也沒有。都不知道是麻木了,或者工作就是工作,放工就安心放工的心態。泰叔覺得好像四十年都沒有「收工」,退休才真正放下。他眉頭終於可以鬆一鬆,頭也不回,回家安然睡一覺。心想:「唔知下次見面,忠仔仲認唔認得我。」